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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题元、论元和语法功能项——评“格标效应与语言差异” —— 冯 奇, 万 华
上传时间:2010/9/16 9:13:07   浏览次数:2761
冯 奇, 万 华(上海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200444)
摘要:通过简要回顾格标效应的工作原理,可以重新对比分析英汉两种语言语法功能项在静态逻辑和延伸变异条件下的纽配关系。继续观察表明英汉语言功能项的赋格允准和题元释放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差异实际上是研究者定义模糊和研究方法不当所致。因没有采用统一的标准对待两种语言的各种搭配现象,单向强化汉语中不符合静态逻辑的非典型组合关系,格标效应无法解释英语中众多不按动核指派的题元释放的通例。因此英汉题元实现只有参数上的差异而没有原则上的差异。对比研究应该遵循典型对典型,变异对变异,而不是典型对变异的原则,对语言事实的认定不能简单地以点推到面。
关键词:题元;论元;主语;宾语;原则;参数
中图分类号:H3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6522(2008)03一O150—07
《外语教学与研究~2007年第3期刊登了胡建华先生的《题元、论元和语法功能项— — 格标效应与语言差异》一文(下称胡文)。该文对汉语和英语等语言题元角色和论元结构的制约和实现差异有诸多新的提法,但未尽之言甚多。由于题元角色和论元结构是句法研究中的核心概念,格标理论涉及到语法关系项的静态逻辑语义制约、题元和论元实现以及语言类型定位等一系列语言学原则性问题,且胡文的观点在学术界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有必要对该问题作进一步讨论。我们拟从原则与参数、语言类型与历时发展等几个方面,谈谈自己对题元、论元和语法功能项等概念及其运作的一些粗浅看法,希望本文能够激发更多的思考和讨论,以加深我们对语言运作和语言学原理的认识,并得到更加可靠的结论。
胡文开宗明义地指出:“在现代汉语中,主宾语在句子中的实现似乎不仅不受动词题元角色选择限制,而且也不受论元结构的制约。胡文用来论证其观点的主要例子是:
(1)写毛笔;捆绳子;吃大碗;吃食堂
(2)a.这瓶酒喝醉了老王。
b.这瓶酒醉得我站不起来。
(3)a.跑博士点。
b.王冕死了父亲。
胡先生解释说:“在(1)中,动词宾语并不符合动词的题元选择要求。”即,“动词后作为结构宾语的占位并不对应于动词给常规宾语指派的题元角色;比如在‘吃大碗’中,‘大碗’并不是动词‘吃,的对象”。“在(2)中,动词前作为主语的占位成分也不是动词喝的动结复合词‘喝醉’的施事。”“在(3)中,动词‘跑,和‘死’都是不及物动词,应该只带一个论元,但(3)中这两个不及物动词都可以带宾语,似乎是凭空多出了一个论元。”“现代汉语主宾语在论元结构和NP的题元角色选择上所享有的这种自由度不仅英语没有,就是与汉语在许多方面相近的日语和韩语也不具备。,,『妇¨。因此有必要区分格标语言和非格标语言两大语言类型。胡文用来归类的格标效应是:
A.格标语言:(a)所有的NP都必须有格;(b)动词题元必须释放,有格NP通过占据题元位置(0~posi—tion)得到题元标记(0一marking);(c)有题元标记的NP才可以做论元。
B.非格标语言:(a)NP可以无格;(b)动词题元可以不按常规释放,NP可以不通过占据题元位置获得题元;(c)不占据题元位置的NP可以不是论元。口]1。
因汉语题元在三组例子中均未按常规释放,故汉语的NP可以不通过题元位置来获得题元,主宾语也就可以不是论元。胡文最后指出:“在格标语中,NP的允准和解读并不完全取决于句法,而是由句法一语义一语用接口机制来决定。”
胡文的研究目的似想为汉语建立一个独立于题元角色和论元结构的解释模式,从而取消论元和题元必须依赖于动核的静态逻辑意义来实现的理论基础。但问题是,汉语中的这三组问题在英语中的情况如何?代表格标语的英语和代表非格标语的汉语在这三个焦点问题上的差异显著性程度如何?区分格标语和非格标语的主要理论建树在哪里?对语言事实的认定应以什么为基础,对比研究应遵循哪些原则?
格标效应的讨论可归纳为句法研究中需要论证的三个焦点问题:(1)题元指派偏差,(2)题元角色易位,(3)论元数量溢出。根据语义关系和当代语言学对这些关系的一般认识,汉语主宾位上的论元和题元实现呈多样化趋势。如,在吃水果(受事),吃火锅(工具),吃食堂(处所),吃包伙(方式),吃劳保(依据),吃老李(对象)中,L2][3_L4 除“水果”外,其他宾语都没有按动词指派的静态逻辑关系实现。在现代汉语中,有时主宾换位可保持命题意义基本不变,例如,“十个人吃一锅饭”和“一锅饭吃十个人”。因此,研究者往往要在高于词汇概念意义的更抽象层面上来寻求答案。陆俭明、L5][。 石毓智口]4 都曾采用“容纳关系”给予解释。现代汉语一元动词有能力带两个论元的现象也完全符合汉语事实,张伯江、L8 王占华[93沈阳、_1。。文炼、胡附口妇等都曾做过不同程度的讨论。
然而,只要充分观察,我们就会发现不按照静态逻辑语义关系来组织句法结构是语言的通例,并不是汉语的特例。英语中虽不允许eat a big bowl、write a writing brush、fly Shanghai的搭配形式,但却允许write me、kiss goodbye/good night、walk the dog、talk sense、stay the night、sit an exam 等搭配形式,它们在组合中都没有按动词指派的题元角色释放。我们完全可以问,动词之后的名词或代词扮演了什么角色?如果再引入复杂结构,那么这种关系的错位就更加显著。Fillmore L1。 观察到以下组合现象:
(4)a.John smeared paint on the wal1./John smeared the wall with paint.
b.John planted peas and corn in his garden./John planted his garden with peas and corns.
显然,paint不是smear的对象,garden也不是plant的对象,但它们却是英语允准的宾语。英语中违反静态逻辑语义而成为合格搭配的现象不是个例而是通例。仅Fillmore的举例就还包括He loaded bricks ontothe truck |He loaded the truck with bricks.He sprayed paint O13 the wal1.|He sprayed the wall with paint.等。Il3]l6s[14 Goldberg也多次提到过类似用法[1 512,7并对load和spray的用法作了专门的论述。L1。 。这种例子似乎无法尽举,类似的例子还有sneeze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1S]%31 She filled the water into the cup,Shepoured the cup with water,[16] strike a stick against the wall,I can drink you under the table,He will talk herinto/out of it,She slept the champagne off等等。用Goldberg的话说,这是“题元含混”(thematic ambigui—ty)。[ m格标效应无法解释作为格标语的英语为何也大量允许题元角色偏差。
关于汉语中施受角色主宾位对换而命题意义保持不变的句法现象,学术界较为普遍的观点是这类句式为汉语独有。事实上,英语中类似现象并非缺失。Fillmore在讨论句子主语和宾语关系时举了好几个一1 51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类似的例子,E13] ”。sleep对功能项的句法调整就是一例:
(5)This houseboat sleeps eight adults or sixteen children.
按照静态逻辑,sleep的主语应该是具有行为活动能力的名词,起码应该包含[-+animate]的义素。但受焦点转移作用的影响,方所名词却能成为主语,而符合静态逻辑语义的施事则变成了宾语。Macmillan En glish Dic—tionary for Advanced Learners也举了一个类似的例子:Our house at the beach sleeps six comfortably。
继续观察还会发现更多的语例。根据英语语法,我们可以说,The bees are swarming in the garden/The garden is swarming with bees,This stream abounds in fish/Fish abounds in this stream,The placeis crawling with Indians/Indians are crawling in this place,The tap is running with water/Water isrunning from the tap.Her face was streaming with tears now |Tears are streaming down her face,Hishand was trickling down with blood}Blood was trickling down his hand,The table was piled with books/Books are piled on the table等等都是合格组合。L1 这一系列施受关系换位的例子说明,“主语轮流坐庄”在英语中也同样普遍。如果说英语的变位引发了意义的变化,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说汉语的变位也引发了意义的变化。这就是Goldberg的“无同义原则”(Principle of No Synonymy),即“如果两个构式在句法上不同,那么它们在语义上或语用上也必定不同”。
胡文还以“我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在英语中没有I this problem cannot solve的对应组合方式和汉语“推[他]向深渊、推向深渊他、推向他深渊”中的“他”无法放到动词之后等作为否定汉语格标性的证据。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决定格标语性质的标准一定是英语结构,而不是题元释放本身;在我们看来,这些恰恰是题元得到释放的好例子,至于向左释放还是向右释放不是能否释放的本质问题。“推[他]向深渊”的汉语完整表达应该是“把字句”和“将字句”。左向释放无非是汉语组织信息的一种方式而已,看不出它在题元释放能力上有什么劣势。如果一定要用功能项在动词的前后位置来确定格标语的地位,那么又如何解释This problem I cannot solve的合格性以及英语中的一系列倒装句,我们又将如何认定日语、德语和俄语的格标地位,格标效应将带来一系列理论上无法调和的矛盾。至于“张三追累了李四”的题元释放和多种解读,我们完全可以从结构歧义和语义指向中寻找答案。英语对应动词(如pursue)中找不到类似的歧义结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英语中是否也允许结构歧义和多种释放。Chomsky在解释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关系时曾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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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条: 委婉语的构成手段 —— 邵军航    201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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